天亮了,嘉文却迟迟没有等来日出。我在位的第一场仗就是阴雨天么?真是晦气,嘉文心想。他觉得盛大的仗就应该配盛大的天气,而不是阴沉沉的乌云。要是可以的话,他倒是希望和诺克萨斯商量一下,能不能等太阳出来再开打,但华洛已经衔着宣战书飞远了,这个距离打信号肯定是来不及了。

“那就打一场暴雨般的仗吧。”嘉文轻声说。

拉克丝站在身后,替嘉文四世最后一次检查盔甲的穿戴是否无误。他身着的这套盔甲名为“龙骑”,通体是银灰色的精炼金属,被打磨的像镜子那样光滑,拉克丝甚至能从胸甲上看到自己的脸。

肩上和头上都有巨大的银质犄角,两颗红宝石分别装点在两侧肩袖上。它的包裹性是所有盔甲中最强的,就连脸部和关节都有大面积的弹性金属掩护,敌人只能看到嘉文醒狮一般的怒目。

“哥哥,等你凯旋。”拉克丝轻声说。

嘉文下楼的时候飘起了雨,小雨穿过盔甲的缝隙滑进嘉文的脖子根,嘉文被冻了个机灵。这盔甲不防水么?嘉文埋怨道,等他回来一定要找人再改良下。

他下到一楼,摸黑穿过大厅,深吸了一口气,大门缓缓开启,光和小雨透了进来。

门外军立着数以十万计的士兵,队列从黎明城堡的大门一直排到德玛西亚的广场上。他们都穿着深蓝色的制式服装,银色的肩甲上印着象征着公平与自由的德玛西亚之徽。他们排成一个巨大的方阵,整齐的好像数万尊雕塑。他们连表情都是一样的,都是肃杀和坚定的脸庞。

大将军盖伦站在所有士兵的最前方,他低着头把大剑插在地上,双手放在剑柄上。他的盔甲是特制的,他山一样的身体根本穿不下一般的盔甲。这套盔甲的主体是深蓝色的,只有肩甲是黄金的颜色。胸甲是一块巨大的龙鳞,藏在盖伦的胸口,这是连防御塔都不能破防的宝物,这一设计的灵感来自拉克丝公主。

盖伦睁开双眼,正义的嗓音响彻云霄:“德玛西亚,万众一心!”

前线的对峙还在持续,双方的弦一直紧绷着。在还没有收到开战命令之前,德玛西亚的士兵们都不敢轻举妄动。

“宣战!”一个士兵高喊。几百米外的士兵听到后,随即高喊:“宣战!”

每隔数百米都有一个手舞旗帜的士兵,他们用声音接力,传达来自本部的指令。声浪传递着,穿过绵延五十里的军队,从后方来到前线。

前线的士兵们摆出迎战的姿态。嘉文骑着战马走上前来,大将军盖伦和守卫队长赵信跟随在身后。

“击鼓!”嘉文大喊。

震耳欲聋的鼓声响了起来,非凡的气势仿佛要把乌云都驱散开。战意在士兵们脸上展露无遗。

嘉文举起了长矛,回首望着德玛西亚的千军万马,他振臂高呼:“全军出击!!!”

数十万人冲锋起来连地面都开始震荡,呐喊和嘶吼像万鬼哭嚎。

新兵跟在老兵后面冲锋,他记着老兵教过他的技巧,其实打仗就跟打群架差不多,只不过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万人群架,千万要有气势,要用充血的眼睛和敌方对视,要让对方明白你的杀意和视死如归的决心,胆小的敌人可能直接就会吓破胆,那时候直接砍就对了。新兵这样想着,带着决绝的目光冲锋着。

但是和敌方短兵相接的一刹那,他的想法就破灭了。倒不是敌人有比他更吓人的眼神,而是敌人的脸都被铁纱遮住了!他根本看不见对方的眼睛,他苦练的“肃杀的眼神”根本派不上用场。

“我该怎么办!士官阁下!”新兵一边劈砍一边询问,“我看不见他们的眼睛!”

“妈的!你没筷子就得饿死吗!”士官骂道,“照着头砍就是了!”

大将军盖伦信奉着一句话:杀敌最好的方法就是连他身边的人一同砍翻。他双手握住大剑,借助离心力旋转,形成一个陀螺状的人形兵器,所到之处敌军像草莽一样被清扫。这把大剑是嘉文送给他的礼物,名为暴风大剑。剑身沉重无比,一般人就算用尽全身力气也很难挪动,但是盖伦第一次试用就爱上了,只是嘴里还喃喃自语,要是再重点儿就好了。

“菲奥娜!居然在战场上碰见你!”盖伦兴奋的大喊。

那边,菲奥娜单手持剑,剑像银蛇一样翻飞,穿刺或者劈砍都一气呵成,丝毫不拖泥带水。这得益于她多年击剑技的锤炼,她信奉拔剑即是必杀,出手便决生死。她把剑尖从一个诺克萨斯士兵的心脏中拔出,轻轻抖了抖手腕,把剑上的血抖了个干净。

“战场上血是抖不干净的,杀了一个还有一个。”盖伦放倒一个士兵,走向菲奥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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